关于2020-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院党政领导、系部主任、教研室主任、学院督导及同行听课和参加教研活动的通知

发布者:周冉发布时间:2020-09-17浏览次数:1654


各学院:

按照《江汉大学领导及专家同行听课和参加教研活动管理办法》(江校教[2017]50号)的要求,对本学期相关工作安排如下:

一、各类听课应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为中心,彰显教学效果的评价,力争做到学院本学期开设课程的全覆盖。

二、各学院党政领导、系部主任、教研室主任应在本学期教学周结束(2021年1月8日)前完成相应听课和教研活动。学院党政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学时,参加教研活动不少于5次(参加非本人所在系、部、教研室的教研活动),其中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不少于8学时;各系(部、中心)、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学时。另外,根据文件要求校领导每学期参加(检查)教研活动不少于1次,请各学院与分管本学院的校领导联系,安排1次教研活动请校领导参加,并将教研活动评价表提交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。

三、学院督导每人每学期听课(另有表格)不少于16学时,参加(检查)教研活动不少于4次,需在本学期教学周结束(2021年1月8日)前完成。

四、.学院内的同行听课,要求课程主讲教师所在教研室主任、同行教师之间相互听课,以取长补短,促进教学研究和改进教学方法。听课时数由各教研室主任进行合理安排。

五、院领导听课表(附件2)、(检查)参加教研活动记录表(见附件3)由我中心统一印制。有关表格可在我中心网站下载,也可见本通知的附件。同行听课表由各学院根据学校《江汉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办法》中的《江汉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(同行用表)》,结合学院学科专业特点调整之后确定。相关记录表由学院按照规定作为教学业务档案、教师业务档案留存。本学期教学周结束后(2021年1月8日),各学院将有关统计表格纸质版、电子版报送我中心。

六、相关评价意见将作为对主讲教师教学质量考核、学院学科专业评价的一项重要依据,请各学院务必加强对领导及专家同行听课和参加教研室活动的组织。

  

联系人:行政楼214B办公室 张影

联系电话:84742886

  

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

2020年9月2日


附件

  1. 江汉大学领导及专家同行听课和参加教研活动管理办法(江校教[2017]50号)

  2. 江汉大学领导干部听课记录表

  3. 江汉大学领导干部观摩教研室教研活动评价表

  4. 江汉大学领导干部听课、参加教研活动统计表


附件1.doc附件2.doc附件3.doc附件4.doc